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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齐天大圣”不戴头盔骑灯箱摩托被记4分 事后写下保证书

作者:admin时间:2019-10-24

“齐天大圣”不戴头盔骑灯箱摩托被记4分 事后写下保证书

  四川在线消息(易华 记者 魏冯)10月23日,记者从古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听说了这么一件事:

  前段时间,古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收到市民朋友发来一段视频,2019年10月16日,一名不戴头盔的“大师兄”惊现在古蔺街头。

  只见一个头戴凤翅紫金冠、身着锁子黄金甲、脚穿藕丝步云履的“齐天大圣”,宣传栏厂家,驾着铁骑穿梭于金兰大道车流中,身上的大红色披风随风飘舞……在道路上很是扎眼,过往行人、驾驶员不禁多看几眼。仔细一看,党建宣传栏,原来这位“大师兄”架着铁骑竟没戴安全头盔,甚至还在一处灯控路口转弯时,未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,而发来视频的群众也直指“齐天大圣”违反交通法规。

  经古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秩序中队民警调查,根据车牌迅速联系到了车主陈某友(男,33岁,社区宣传栏路灯灯箱,桂花乡人),通知其到秩序中队“取经”(接受调查处理)。

  16日下午,卸了甲的“齐天大圣”来到城区交警秩序中队。经了解,陈某友是某演艺公司的员工,在商演中扮演“齐天大圣”,为免去穿戴麻烦,他在往返途中没有卸妆就驾驶摩托车上路了。

  随后,民警对其参与交通活动中存在“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”和“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,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”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指正,并对其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做出罚款150元,指路牌,驾驶证记4分的处罚。

  在民警宣传警示教育后,“齐天大圣”认识到自己的错误,并写下了一份“保证书”,表示在今后参与的任何交通活动中一定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,自觉维护交通秩序,不让所扮演的“齐天大圣”形象受到诋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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