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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有人在文保单垃圾分类亭位制作垃圾箱”

作者:admin时间:2019-10-16

  本报讯 “在琼山县学宫大成殿内制作木质垃圾箱是符合规定的吗?文物保护单位内能成为加工制作场所吗?”有市民向本报反映称,琼山县学宫大成殿是海南省文物保护单位,2015年修缮完成后还未开放,现在却有人在里面制作木质垃圾箱。琼山区府城街道鼓楼社区居委会回复称,因府城鼓楼修缮需放置木质垃圾箱,施工方便将垃圾箱修缮点安排在大成殿。见习记者 符小霞/文 记者 单正党/图

  【工人】

  不清楚这里是文物保护单位

  昨日上午,记者来到琼山县学宫大成殿,学校宣传栏,在院外就听到咚咚的敲打声和切割机作业的声音。记者从铁门进入琼山县学宫大成殿内,发现进门右手边有一个长方形简易棚,长约5米,宽约3米,高约2米。2名工人正在棚里切割木头,院内堆放着一些刚完工的垃圾箱和木材料,另外2名工人正将院内的木质垃圾箱搬到大成殿的檐廊上。

  记者注意到,大殿的檐廊放满了木质垃圾箱,殿内的3个房间也放满了未刷油漆的垃圾箱,靠近大殿门口的位置还摆放着几桶油漆。记者向正在搬运垃圾箱的工人询问:这里是文物保护单位,为何在这里制作垃圾箱?工人表示,不清楚这里是文物保护单位,滚动灯箱,“我们在这边制作有一段时间了,因为下雨才把垃圾箱抬进大成殿屋檐下,在制作的过程中会用塑料薄膜覆盖墙根与墙面。”

  住在大成殿附近的李阿姨表示,可能因为府城鼓楼在修缮,那边没有地方制作木质垃圾箱,所以移到这边来弄。

  根据相关规定:未经批准,阅报栏灯箱,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兴建工程的,由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会同其他部门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,给予行政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  【市文物局】

  责令施工单位尽快搬离

  记者来到琼山区府城街道鼓楼社区居委会,当时工作人员表示还不了解情况,要到现场调查。当天下午,该居委会工作人员回复记者称,由于府城鼓楼正在修缮,需要放置一批木质垃圾箱,户外滚动灯箱,而鼓楼附近又没有空地,所以施工方将垃圾箱修缮点安排在大成殿。他们也将该情况反映给海口市文物局。

  随后,户外广告灯箱,记者电话联系了海口市文物局相关工作人员,该工作人员表示,这是府城鼓楼的施工方私自在大成殿内制作垃圾箱,已责令对方几日内搬离。“他们在里面刷漆、制作木质垃圾箱对文物没有什么影响,因为我们修缮文物也需要用到油漆。但他们占用文物单位制作,这是不允许的。”该工作人员表示,海口市旅文局已申请到100多万的资金,计划在2020年初将琼山县学宫大成殿所有设施完善,对外开放。

  【相关链接】

  琼山县学宫位于原府城镇(今琼山区府城街道)文庄路5号的琼山区供销社院内,坐北朝南。另名圣公庙,原名孔庙。据清朱为潮篡《琼山县志》载:文庙始建于宋代,原设在海口浦,历代多次迁移,后置于古城南门和护城河北边300米处,庙顶九条脊,为重檐歇山式结构。原有后殿、大成殿、东庑、西庑、棂星门、丹墀等建筑,十分雄伟壮观,为琼山历代儒学教育机构,占地面积最大时“直500尺,横128尺,面积64000方尺”。今仅存大成殿,面阔5间,进深3间,坐北朝南,重檐歇山式顶。梁架结构为七架木结构式,梁檩之间雕刻精美的龙狮、莲花、卷云、纹刻,庄重典雅,为海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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